服 务 指 南

买家指南

 

1.什么是保证金

保证金是竞买人参加竞拍前预先缴纳的一定金额的资金,作为竞得拍品之后,对需支付拍品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保证。如您有意参加本场拍卖会,则须按我公司设置的金额缴纳保证金。

 

2.保证金的缴纳

竞买人可通过“微信支付”与“银行转账”这两种模式进行保证金缴纳,拍卖进行过程中可追加保证金,建议竞买人在参与拍卖活动当日24小时前缴纳保证金。注意:交保证金时,银行卡转账有每日限额,请提前致电您所选择的银行,调整银行卡转出额度,确保顺利充值。

 

3.保证金的退还

在符合以下条件时,将原路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:

(1)竞买人未成功竞得拍品,例如在竞拍过程中始终未出价、在竞拍过程中放弃加价等情况;

(2)竞买人竞拍成功,本场拍卖会结束后,在规定时间内,竞买人足额支付了拍品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后;

(3)竞买人竞拍成功后,系统主动关闭交易,或未履约发货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交易未完成的。

本场拍卖结束后,系统会自动在7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(无息)原路退还到支付账户中。如您缴纳的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,但是系统未予退还,您可以联系客服专线:18819155972,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。

 

4.保证金抵拍品款

(1)买家竞拍成功后,如果保证金金额小于或等于最终成交价,买家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拍品款,买家需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剩余款项(如有);

(2)买家竞拍成功后,如果保证金金额大于最终成交价,则在保证金中抵扣拍品款及其他相关费用,并在订单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,将剩余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至买家的支付账户。

 

5.保证金的扣除

(1)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,同时买受人还应按照未付款的30%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。

(2)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而不付款的,除前款违约责任外,拍卖人还有权取消其在广东崇正在线的会员资格。

(3)买受人同时拍得多件拍卖标的,而未按本平台《网络拍卖规则》规定时间支付任一拍卖标的的价款,则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,拍卖人有权留置全部拍品并要求买受人支付未付款的30%作为违约金。

(4)参与“同步拍”竞拍时,同步拍保证金的扣除适用于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图录及官方网站(www.gdczpm.com)公示的《拍卖规则》